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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大了!郭树清今日刷屏,“理财收益率超过8%就危险,超10%要准备损失本金”?真实情况是这样的(误会大了!郭树清:理财收益率超过8%就危险?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百科 2024年12月04日 10:40 18 崎玮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平日里很少出现在公开场合,但每次在公开场合的讲话都会引发金融市场的强烈围观。

今天(6月14日),郭树清在2018陆家嘴论坛中所发表的主旨演讲的一句话,在网络中炸开了锅,但实际情况是,网上的不少报道和言论都极大误读了这句话。究竟是哪句话呢?

在网上,不少报道这么转述郭树清的这句话——“理财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超过达到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这句话让不少人觉得匪夷所思,甚至有不少提出这样的疑问: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郭树清的这句话被不少媒体断章取义,而没有正确理解郭树清所表达的完整意思。

真实情况是什么?

实际上,郭树清这句善意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投资收益的原话,针对的是非法集资等不法金融投资活动。

通俗讲,就是一些非正规持牌的企业打着金融理财投资的幌子招摇撞骗,以高收益忽悠老百姓财产的诈骗行为,而非针对包括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投资产品。

郭树清的原话是这样的: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并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乱象的生力军。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可以看出,上面这段话针对的是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并非指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券商中国记者从银保监会了解到,今日上午郭树清在论坛上发言时网络就有误读报道,银保监会新闻处第一时间就通知跑口记者注意新闻报道的准确表述,提示媒体“郭树清提示的是非法集资风险,不是理财”。

非法集资形势严峻, 郭树清数次提醒

这并不是郭树清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提示非法集资的风险,早在今年“两会”期间,他就明确提示,保本理财不可能高收益,这就是欺诈!

“现在非法集资、金融欺诈很多,你听到保本高收益就要举报他!”郭树清说,他还提醒媒体要谨慎刊登广告:很多金融诈骗,违法理财都是通过媒体广告欺骗群众,欺骗了很多老年人,甚至是贫困地区农民和退休的老工人。

郭树清之所以在公开场合多次“点名”非法集资”,是因为我国的非法集资形势依旧非常严峻和猖獗。

券商中国记者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今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

当前我国的非法集资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非法集资每年新增的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大案要案仍在高发期。

2、集资手段花样翻新,继续呈现互联网化、金融化趋势,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的特征更为突出,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的现象明显。

3、老人、农民群体被“骗子们”重点盯上,有的非法集资案件中超过半数的是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4、司法部门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近年来因非法集资案被判重刑(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例越来越高。

据了解,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特点。特别是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30%以上。

从非法集资行为的体现形式看,网络化、金融化是主要特征。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

据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通常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到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转变,迷惑性更强,“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

公安机关还总结出十大情况,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二是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是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七是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都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真的完全安全吗

尽管在广大老百姓的观念里,即便市面上一些从来没听过名字的“野鸡”公司发行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可能不可靠,但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总是个稳赚不赔的事情。

过去今年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金融机构资管产品的快速发展,实则就是给了投资人稳赚不赔的“假象”,刚性兑付和资金池运作的模式下,即便金融机构的资产端出现亏损,也会“拆东墙补西墙”,保证投资人的收益。

然而,这种“好事”今后也将一去不复返,以后再有哪怕是正规金融机构给你推销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保收益的,你不仅要当心,甚至还可以举报这家机构违规操作!

4月底正式发布的资管新规中明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央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资管新规还强调,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基金的发行和销售)。

所以,那些未经金融监管机构许可的机构(如互联网金融企业、财富管理企业)发行和销售的理财产品均是违法行为。

不过,虽然银行理财不能再保本保收益,但为配合打破刚兑,资管新规还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这就意味着,购买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投资人如果投资成功,其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有望提高。

也就是说,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最终收益达到6%以上,并不是没有可能,但如果它一开始就给投资者承诺会有可观的收益回报,那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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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郭树清在2018陆家嘴论坛中所发表的主旨演讲的一句话,在网络中炸开了锅,但实际情况是,网上的不少报道和言论都极大误读了这句话。究竟是哪句话呢?

在网上,不少报道这么转述郭树清的这句话——“理财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超过达到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这句话让不少人觉得匪夷所思,甚至有不少提出这样的疑问: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郭树清的这句话被不少媒体断章取义,而没有正确理解郭树清所表达的完整意思。

真实情况是什么?

实际上,郭树清这句善意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投资收益的原话,针对的是非法集资等不法金融投资活动。

通俗讲,就是一些非正规持牌的企业打着金融理财投资的幌子招摇撞骗,以高收益忽悠老百姓财产的诈骗行为,而非针对包括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投资产品。

郭树清的原话是这样的: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并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乱象的生力军。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可以看出,上面这段话针对的是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并非指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记者从银保监会了解到,今日上午郭树清在论坛上发言时网络就有误读报道,银保监会新闻处第一时间就通知跑口记者注意新闻报道的准确表述,提示媒体“郭树清提示的是非法集资风险,不是理财”

非法集资形势严峻, 郭树清数次提醒

这并不是郭树清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提示非法集资的风险,早在今年“两会”期间,他就明确提示,保本理财不可能高收益,这就是欺诈!

“现在非法集资、金融欺诈很多,你听到保本高收益就要举报他!”郭树清说,他还提醒媒体要谨慎刊登广告:很多金融诈骗,违法理财都是通过媒体广告欺骗群众,欺骗了很多老年人,甚至是贫困地区农民和退休的老工人。

郭树清之所以在公开场合多次“点名”非法集资”,是因为我国的非法集资形势依旧非常严峻和猖獗。

记者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今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

据了解,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特点。特别是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30%以上。

从非法集资行为的体现形式看,网络化、金融化是主要特征。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

据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通常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到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转变,迷惑性更强,“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


图片来源:中国经济网

公安机关还总结出十大情况,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二是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是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七是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都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真的完全安全吗

尽管在广大老百姓的观念里,即便市面上一些从来没听过名字的“野鸡”公司发行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可能不可靠,但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总是个稳赚不赔的事情。

过去今年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金融机构资管产品的快速发展,实则就是给了投资人稳赚不赔的“假象”,刚性兑付和资金池运作的模式下,即便金融机构的资产端出现亏损,也会“拆东墙补西墙”,保证投资人的收益。

然而,这种“好事”今后也将一去不复返,以后再有哪怕是正规金融机构给你推销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保收益的,你不仅要当心,甚至还可以举报这家机构违规操作!

4月底正式发布的资管新规中明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央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资管新规还强调,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基金的发行和销售)。

所以,那些未经金融监管机构许可的机构(如互联网金融企业、财富管理企业)发行和销售的理财产品均是违法行为。

不过,虽然银行理财不能再保本保收益,但为配合打破刚兑,资管新规还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这就意味着,购买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投资人如果投资成功,其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有望提高。

也就是说,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最终收益达到6%以上,并不是没有可能,但如果它一开始就给投资者承诺会有可观的收益回报,那就要小心了!

来源:券商中国

责任编辑:邵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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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基金报记者 楚深

  “公司专业做股票,可以代客炒股挣钱,亏了公司保底,赚了公司拿30%分成……”。

  如果接到类似的陌生业务推销电话,不一定是“天上掉馅饼”,而有可能是一个“大坑”。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两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北京一家从事代客炒股业务的公司3名员工获刑,其中的“套路”也被一一公开。

  

  

  “代客炒股”盈利三七分成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的这两起案件中,被告人邓某红、田某、冯某均曾在一家名为北京宝融丰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融丰泰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资料显示,北京宝融丰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融丰泰公司”)成立于2003年,历史名称为北京意天成品牌策划有限公司。2013年7月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同年9月企业名称变更为宝融丰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实际上,据1990年出生的邓某红供述,她于2014年8月通过应聘进入宝融丰泰公司,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是“替别人炒股”。

  作为公司销售经理的田某表示,公司业务简单来说就是替客户炒股,市场部负责联系客户,客户来公司后进行洽谈,谈好后公司会和客户签署投资协议,客户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和密码交给公司,由公司找操盘手给客户炒股。

  “公司提供电话表,市场部负责打电话联系客户,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田某称,打电话都有相应的话术,公司会和客户签订《VIP项目理财管理协议书》,协议分两类,一类是公司全部承担风险,主要针对的是客户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益会和客户三七开,公司会收取客户盈利的30%;另一类公司承担部分风险,针对客户投资额在50万以下的,公司会和客户按照二八开的比例分担客户的盈利和亏损,管理费都是18%。

  “我向客户介绍我们公司是专门做股票的公司,可以帮客户炒股挣钱,而且挣钱的几率很大,同时,也会向客户说明,如果出现亏损会由公司负担。”同为销售经理的冯某表示。

  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

  实际上,虽然宝融丰泰公司信誓旦旦“专门做股票”,但其并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移送函及附件证明,宝融丰泰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提供代客户操作股票账户业务,并收取管理费或约定收益分成的行为,经研究应属须经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经查,北京宝融丰泰投资有限公司不是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格。北京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查处。

  田某表示,客户炒股的账号和密码由公司老板马某进行管理,马某会交给操盘手进行操作,只有马某和李某2清楚操盘手是谁。“我感觉两位老板在骗客户,我就不干了。我开始不清楚,后来知道公司没有经营证券业务的资质。”

  “我收入由底薪和提成组成,底薪是1800-2000元,提成是我发展客户会提走管理费的10%,我底下的销售人员发展客户我会提走管理费的1%。我收入总共15万左右。”化名“邓某”参与代人买卖股票本金500万元,收取管理费99万元的邓某红也表示,并不清楚公司是否有证券业务相关资质。

  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实际上,裁判文书显示,这家所谓“挣钱几率很大”的宝融丰泰公司,令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投资者李某称,2014年年底,他接到自称是宝融丰泰公司的业务员打来的电话,推销其专业代客户炒股服务。2015年6月,他前往宝融丰泰公司签署了《VIP项目理财管理协议书》,并新开了股票账户。

  “我开设了新股票账户存入200万元,把账户和密码都给了张某(注:客户经理),回公司后签订了协议。后我在该公司刷卡支付了36万人民币的管理费。之后该公司没有向我告知账户的盈亏情况,一直到2017年6月合同到期,张某表示我账户损失比较严重,由于公司资金紧张不能兑付,建议我签补充协议。2017年8月31日我在该公司内签了《补充协议》,2018年6月张某还是说我账户没有盈利。”

  裁判文书显示,截至2019年4月15日,李某名下涉案股票账户内资产总值仅为35.26万元。不到四年时间,本金损失超过8成。

  而在裁判文书网上,还有数起因宝融丰泰公司无法偿还投资款而被当事人诉诸法院的案例。

  

  根据北京安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意见、补充意见及银行账户交易记录、证券公司资金对账单证明,本案共涉及61名投资人,其投资委托管理股票账户金额总计约2400余万元,投资人支付管理费约1000余万元,报案人收到返款金额仅279万余元。

  构成非法经营罪获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红、田某、冯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惩处。

  最终,邓某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冯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田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田某出生于1989年3月,邓某红和冯某则是“90后”。年纪轻轻身陷囹圄,令人唏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深圳一位法律人士表示,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者往往以“内幕信息”、“黑马”、“保证收益”等煽动性语言吸引投资者注意,或以承诺收益、保证盈利的夸大宣传来诱骗投资者,这明显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者应谨慎识别,防止上当受骗。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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