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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把储户的28亿元挪作他人嫁衣,存在银行的钱还安全吗?

科普 2024年12月11日 12:24 14 鄢恺


  • 28亿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而惊天荒唐的是,这笔巨款竟然被银行用来替一家与储户毫不相干的公司作为质押担保。

01 28亿元替一个不相关公司做质押,太冤了!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21年8月19日,无锡济煜山禾药业法人代表於江华接到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来电称,有人正在柜台将电子存款转为纸质存单,并以此为他人(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贷款办理质押,并询问她:“企业是否有办理存单质押业务的真实意愿?”

於江华称,这个来电令她感到十分意外,因为公司存款从未给第三方办理过任何担保、质押。她立即向上级公司济民可信集团的资金管理部汇报了情况。据天眼查资料显示,山禾药业、恒生制药系济民可信集团子公司。

接到於江华的汇报后,济民可信集团资金管理部经理熊点致电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柜台进行询问,银行柜台人员向熊点确认,的确有一名女性在办理5亿元存单质押业务。熊点当即声明,企业从未准许任何人办理存款质押事宜,并要求银行立即报警。

熊点表示,当天她还曾数次拨打该行柜台对公电话,但均未获得有效信息,对方始终未透露该笔5亿元质押业务具体细节等,此后,该电话在当天便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次日,熊点在电子银行端发现,恒生制药存入渤海银行“新易存”的存款已经无法支取。便拨打渤海银行总行客服电话,对方回复称,恒生制药存入全部的三笔“新易存”存款共12亿元已被质押,不能支取。

山禾药业和恒生制药后来曾尝试支取每一笔存款,均无法支取,在与银行对公业务电话核实时,对方确认每一笔都已经被质押,共计28亿元。

熊点表示,公司无论是谁,都从未去办理过这类业务,且如此重大事项,公司有完整的决策、实施、监督机制,怎么可能被人骗到如此地步?

据媒体报道,华业石化未能如期偿还其中一笔到期债务,作为‘担保方’,山禾药业、恒生制药公司账户下的约5亿元人民币,已经被银行划扣。

山禾药业、恒生制药这是蒙受了天大的冤屈,自己跟华业石化毫无关联,为什么自己的存款成了华业石化的质押担保?

作为普通读者也深感“拍案惊奇”,在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笔巨额资金是如何“合规”地被别人用来质押,银行的手续和流程是如何完成的?

02 如何瞒天过海?

如果按照正常合规的流程,自己企业上亿元的资金被用于替别人质押担保,应该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程序,至少需要经过当事企业的公章、权力人面签等程序,渤海银行是如何实现瞒天过海的?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办理质押业务必须开具纸质存单作为凭证,不同银行也有不同叫法。而将电子存款转为纸质存单是柜面办理的业务,一般柜面办理这种业务的话,可能需要“一套硬件”,所谓一套硬件就是由公司公章、法人章,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章等构成。

由于银行柜面业务繁忙,因此更加流程化,这个业务不像签署信贷合同需要由权利人面签,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来办理,拿了在银行留过印的公章、法人章,以及其他相关的这些签字章到柜面办理就可以了。银行在这里需要做的就是核对企业原来在银行里面留过的印和当次办理时的章是否一致,然后再进行办理。

如果在储蓄方不清楚的情况下办理了存单质押,那么要看是否是公章造假或者别的情况。

另外,需要当面签署文件的(面签)签字人,按照规定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

银行业人士表示,签字人可以是公司负责人,也可以是被有效授权的人。

“签字人是否有签字权力,首先看公司章程,章程里明确了具体事项的权力在谁那里。其次是看授权,如果在执行的时候签字的人不是章程规定的人,那就要看公司的授权文件,是否授权给了公司里的其他人员,另外还要关注这个授权书的效力,是否有权利人进行的授权,是否在有效期内。”

“银行合同都是要求落实面签,面签的过程就是银行核实真实性的过程,要确保签字的是有权人本人。如果是第一次见面,银行需要核实身份证。”


管鹏程坦言,整个交易过程没有与存款企业进行正面交流 图片来源:盐财经

但是,诡异的是,在渤海银行这起事件中,济民可信表示毫不知情,那么面签的人究竟是谁?银行有没有落实规范的流程,或者说银行的流程本身就不规范?

法律界人士表示,此等让人惊掉下巴的“大事件”,可能有三种原因:

第一,银行的操作不规范,其中有很大的漏洞。

第二,流程中需要敲印的公章有可能是伪造的。

第三,不排除银行人员及企业人员内外勾结。

03 问题不断的渤海银行

据渤海银行官网介绍:

渤海银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现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现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现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称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家股东发起设立。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

渤海银行现任董事长名叫李伏安,在创新业务方面应该是经验丰富。资料显示,2005年10月28日,银监会就成立了创新业务监管协作部,李伏安在该部门成立时就是副主任,并在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主任,成为银行创新业务的“大总管”。

此次两家公司被质押的28亿元巨款,来自于渤海银行的创新业务“新易存”。

“新易存”是渤海银行推出的一款创新存款产品,面向大额银行客户发行的,与客户约定存款期限,在存款期限届满支取时,按存入日约定利率计付利息的存款产品。

“新易存”从本质上来看仍是一款定期存款产品,但相较于普通定期存款而言,该产品更加灵活,流动性也更强。“新易存”的利率以1天为单位递增。“新易存”可多次提前支取,资金的流动性得到保障,满足急用资金的需求。

有创新固然好,但不意味着其他方面没问题,而渤海银行此前曾经被爆出诸多违规。

今年5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渤海银行予以罚款9720万元。渤海银行在理财业务、同业业务及房地产业务方面存有34项违规行为。其中,理财业务10项,部分分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业务投资情况报告、理财产品之间风险未完全隔离、理财资金为客户入股其他商业银行提供融资等。

同业业务方面,违规通过同业投资或理财募集资金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房地产业务5项,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

从股价表现来看,从去年7月上市以来,渤海银行股价已经几近腰斩。

04 假国企华业石化?

来看看这家关键的利用别人存款做质押贷款的公司。

企查查显示,华业石化成立于2019年3月1日,实缴资本为102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军,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制品、燃料油、润滑油的销售等。

股东方面,华业石化是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业能源”)的全资子公司,而江苏华之业能源由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置业”)100%持股。站在华昌置业背后的股东,是赫赫有名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

这么来看,华业石化应该是100%的国有企业。

华业石化作为一家成立仅两年多的公司,却在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方面变更得非常频繁。

2020年6月22日,润港石化南京有限公司更名为华业石化,同日,华业石化发生股东变更,华龙国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国业”)就此入局。

华龙国业的入局不到2个月,2020年8月17日,华龙国业退出,上海芮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盈贸易”)成了新的股东。

和华龙国业“来去匆匆”一样,2021年6月4日,芮盈贸易便退出了华业石化股东席位,东方鸿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鸿达”)成为新晋股东。

2021年7月26日,华业石化股东再次发生变更,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业能源”)成为华业石化持股100%的股东,而华之业能源的股东是华昌置业,华昌置业的股东是中石油。

由此来看,华业石化是中国石油集团旗下全资重孙公司。(中石油→华昌置业→江苏华之业能源→华业石化)

但是,早在今年9月26日,华昌置业即发表声明,直接点出了“不法分子冒用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虚假注册了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并称“华昌置业从未出资设立过上述公司或为其注册设立出具过任何文件或资料,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出资、隶属、关联或实际控制关系……”


中石油官网在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未设立下属企业的声明》

如果江苏华之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华昌置业的下属公司,那么,华业石化就是个假冒国企?但是,如果华昌置业不承认自己有这个“儿子”,华之业能源又是怎么来的呢,为什么工商注册信息会指向华昌置业?

05 银行会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济民可信集团的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挪用了存款,这种情况下,质押担保是无效的。济民可信可以要求银行出具当初办理质押的相关手续文件,对签字盖章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果发现明显虚假,渤海银行应该解除对资金的限制措施。


如果质押手续有作假,那就是无效的文件,渤海银行应该把这笔贷款视为无担保贷款。

法律界人士认为:

第一,如果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发现担保手续虚假,那么银行的该笔质押贷款失去了担保财产,银行的贷款面临更大的风险或者损失。

第二,如果银行业务操作存在明显失误或者漏洞,可能会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三,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和第三方勾结合伙制作虚假文件,则涉案人员可能面临刑事犯罪的责任追究。

据媒体报道,据江苏省相关部门初步调查发现,这些办理贷款担保质押业务材料上的印鉴都涉嫌伪造,进一步的事实,有待相关部门的核实与披露。

06 监管机构的责任

银行,应该是最值得信任的机构。但是,这件事情,让渤海银行的信用降到了极点。


对所有普通大众而言,更多的关联是,放在银行的钱都会出现如此荒唐的事故,还有什么是可以值得信任的?

可以说,渤海银行间接地影响了整个银行业的信誉!作为银行业的监管机构——银保监会应该介入调查,给予涉事银行严厉惩罚,打消公众顾虑,维护整个银行业的信誉。同时,希望相关机构发现此次事件中的漏洞,及时纠正弥补,进一步规范流程,防止类似事件在其他银行出现。

另外,期待公安机构尽快给出调查结果,将其中瞒天过海的手段公之于众,对相关涉嫌非法人员给予应有的法律惩罚。

参考资料

1、深蓝财经,《储户不知情,28亿存款在渤海银行遭“质押担保”!报道刊发后,疑遭大面积删除:记者公开发文怒怼银行...》,2021年10月25日

2、金融界,《28亿元存款为何能被偷偷质押担保 企业放在银行的钱如何保证安全》,2021年10月27日

3、南风窗盐财经,寇大庸,《渤海银行,好大的胆子》,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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